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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税收政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理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8

企业所得税:

  1)基础税率: 15%,向国税部门缴纳

  2)减免优惠政策: 进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可享受两年免税

     其后三年减 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延长三年减半期,即享受"两免六减半"的优惠政

     策;产品出口型企业,可享受所得税税率10%的优惠。

  3) 地方所得税: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10%)

 增值税(VAT):

  1)税率: 17%

  2)企业产品内销: 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应征VAT=销项税-进项税)。

  3)企业产品外销: 出口产品退税率为5%-17%;其中机械及设备、运输工具、、电器及电子、仪器仪表四大类产品出口

   按 17%退税率,全额退回。 产品外销部分的进口原物料可实行保税,产品出口时核销。

房地产税:

  · 税率:1.2%(按房产原值的70%征收)自厂房建成或购买之月起五年免征房产税。

印花税:

  · 有法律效应的文本皆发生印花税

  · 税率:0.03%-0.1%


契约税:

  · 当房地产产权转移时发生

  · 税率:售价的6%

  · 苏州新区对房屋和土地的首次交易免征契约税,再次转让交易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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