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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新型诈骗:以无抵押贷款为诱饵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3

        连日来,云南出现了以“无抵押贷款”为诱饵的一种新型诈骗案。嫌疑人通过手机短信、网络、报纸和街头粘贴广告等为传播方式,以“提供无抵押贷款”为诱饵,骗取受害人交纳风险保证金或一定比例的利息,随后便人间蒸发。

        从全国范围看,“无抵押贷款”案件从2007年以来开始出现,主要发生在浙江、江苏、广东、上海等地,且案值巨大。近期,云南省发案率增多并呈蔓延趋势。

        揭秘1:贷款要你先付利息

        近日,曲靖市沾益县赵某到麒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被人以无抵押贷款诈骗。

        原来,赵某在看到云南某报纸刊登的“诚信快速贷款(无须抵押)13762818933”的贷款广告后,立即拨打了广告上的联系电话,询问贷款事宜。对方答应只要准备好身份证和户口薄,贷一万元半年需交利息500元。于是赵某向对方提供的农行帐户汇入现金500元。之后,他打电话又问时,对方称根据领导要求,赵某最低能贷五万,但要先交2500元的利息才行。赵某说,他当时只有1000元。对方说:“那你先把1000元汇过来,另外的1000元我们帮你垫付”。

        于是赵某又把1000元现金打到对方的帐户上。可至此以后,赵某再打电话问贷款的事情时,对方先以种种理由说暂贷不了款,再后来干脆打不通电话。此刻,赵某方知上当受骗。

        经调查,此类犯罪常以提供“无抵押”、“低息”、“无息”为诱饵,广泛猎取侵害对象。犯罪分子之所以选择在一定区域内发行量大、影响大、读者群广的主流报刊登载虚假广告信息,一方面是利用报刊的知名度来提升虚假信息的“可信度”,另一方面以“无抵押”、“超低供货”及“免利息”等字眼引诱市民上当,然后要求受害人向指定帐户汇入小额利息,然后再以交纳风险保证金等费用为名,不断诈骗。

        揭秘2:不熟悉网上银行易上当

        另外一种方法就是利用网上银行缺陷,操作转移受害人帐户资金。犯罪分子通过手机短信、网络等平台发布“无抵押贷款”信息,要求受害人开通网上银行。

        从目前网上银行运作方式来看,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系统的漏洞以及受害人急需资金的心理,以及受害人对网上银行操作流程不熟悉的条件进行诈骗。受害人一旦主动联络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即会要求受害人在银行开立两个资金帐户:一个无需存款,但需告知犯罪分子帐号、密码、身份证等信息的帐户,谎称用来验证贷款人资料的真实性;另一个则无需告知犯罪分子帐号及密码,但受害人须打入一定数额保证金的帐户。随后,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第一个帐户中的身份密码查询转移第二个帐户中的资金。

        经分析,此类犯罪作案时间和地域跨度较大,犯罪分子熟悉网上银行业务操作使用。当受害人要贷款时,则要求被害人开设银行卡,并在卡内存入10%到30%的贷款额,以示其具有还贷能力;或以要交1%到3%的小额利息、交纳风险保证金等费用为名,不断要求受害人汇款。而受害人往往是些缺乏电脑知识、又急需资金的个体经营者,他们不熟悉网上银行操作流程且均未注册过网上银行。记者李凌报道

        公安部门郑重提醒:无担保贷款不符合常理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群众:任何办理贷款业务的部门从未开展过办理无须任何抵押的贷款业务。无担保的贷款业务是不符合常理的,办理贷款业务请到银行等国家正规金融机构,若看到贷款无需担保抵押等类的广告宣传,不管花样如何翻新,纯属骗人钱财的陷阱,不能相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钱财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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