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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海公司拍卖古董未付货款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5

        演员李海涛将一款青花缠枝莲盘口樽拍卖,价格为900万元。截至昨天,他仍未收到货款。其委托的拍卖人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海公司)总经理勾惠娴表示,买受人已承诺准备分批付款,但仍未确定明确的付款时间。

        李海涛说,3月31日,他委托翰海公司拍卖其所拥有的青花缠枝莲盘口樽。据李海涛介绍,该盘口樽是清代乾隆年间的官窑作品,十分珍贵。5月11日,翰海公司将该拍卖标的以900万元的价格成交。

        按照合同约定,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向拍卖人付清款项,并未发生纠纷,翰海公司应于35天内扣除佣金及各项费用后,以现金方式付款给委托人李海涛。但截至昨日,李海涛仍未收到应得货款。

        拍卖成交后,李海涛多次致电翰海公司财务部门询问,但均被告知尚未转账。6月15日是拍卖结束后的第35天,见货款仍未到账,李海涛致电翰海公司总经理勾惠娴,被告知因买受人未付款,翰海公司不能向他支付货款。7月中下旬,李海涛不断与翰海公司沟通付款问题,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下周肯定能付一部分”。李海涛说,翰海公司拖付货款造成其资金周转不畅,要求该公司对其补偿。

        昨天,翰海公司总经理勾惠娴表示,买受人的确因某些原因一直未能付款,已承诺近期陆续付款,但具体日期仍未确定。勾惠娴说,近几年未遇到过类似情况,公司已向买受人发出催款函。她不愿透露买家姓名及推迟付款的原因。

        北京市正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祁平表示,买受人在拍卖前应与拍卖人签订保证书,约定付款期限,若买受人推迟付款,将承担违约责任。若买受人拖延付款,李海涛可要求与拍卖人解除合同。李海涛在等待价款期间无实际损失,故无法要求赔偿。据了解,李海涛出演过电影《七夜》、《七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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