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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当期届满未还款 出典人被诉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中国咨询频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9

        因北京锵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自有奥迪车辆典当给北京佳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典当公司),取得100万元当金,当期届满后未赎当亦未续当,故典当公司将其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偿付当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共计48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典当公司诉称,2007年10月,锵兴公司提出将其自有灰色奥迪车辆典当,申请当金100万元,10月12日,双方签署了借款协议及机动车质押典当合同并办理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典当公司向锵兴公司交付了当期为一个月的当票并支付了当金,车辆由典当公司保管。11月13日当期届满,锵兴公司既不办理赎当也不续当,典当公司催告未果,于12月26日以85万的价格变卖了典当车辆,并协助办理了过户手续,现被告尚欠当金15万元,经多次催要后被告仍未偿还。被告锵兴公司的违约行为侵害了典当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双方合同约定,锵兴公司逾期未偿还借款应支付逾期罚息和综合费用,故典当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偿付当金15万元、违约金33.12万元、支付当物汽油费818元并承担车辆保管费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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