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 |
| 产品名称: |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 |
 中国人寿 |
| 保险类别: |
健康医疗保险 |
| 保险公司: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投保年龄: |
30天-65周岁 |
| 缴费方式: |
趸交、年交和月交。 |
| 缴费期限: |
五年、十年、二十年和三十年。 |
| 保障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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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特色: |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本保险。 |
| 保险责任: |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