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在农业银行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按规定今年可以用公积金还贷款。武汉市房改委关于提取公积金还贷方式有“三类六种”,我权衡再三后觉得采取“预还若干月贷款本息”方式最划算。
近日,我到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办理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并在申请表上选择第三类“ 预还若干月贷款本息”。等建行将公积金汇到农行,农行工作的人员却通知我只能采取“提前部分还本”的方式还贷,因为农行的电脑系统不支持“预还若干月贷款本息”。
农行工作人员告知,该行自开办公积金业务以来没有客户提出过此申请,我是第一个。全市只有建设银行能办理,也只有二十多人办理。全市绝大多数贷款申请人只能办理“提前部分还本”或者“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我算了笔账,每月还住房贷款1200元,现有公积金余额近3万元,如采取“预还若干月贷款本息”,公积金可承担未来2—3年的房贷月供。如采取“提前部分还本”,虽每月少还270多元,但这3年每月仍要负担近千元的房贷。
武汉市现有的14家公积金受托银行,却只有建设银行一家能办理“预还若干月贷款本息”,其他13家银行为什么不实行?
一名普通职工
记者调查:
据了解,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对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方式规定有“三类六种”。
第一类是“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方式”,借款人可以用公积金一次性冲还全部贷款本息,分现金提取和转账提取两种。
第二类是“提前部分还本方式”,借款人用公积金每年冲还一次贷款本金,冲还完后,借款人再根据剩余的贷款本金和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或还款期。借款人可选择两种还款方法,一是贷款期限不变、月还款额减少;二是月还款额不变、贷款期限缩短。
第三类是“预还若干月还款方式”,借款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预还若干月贷款,由贷款银行逐月冲减月还款额,在冲减完毕后的次月,借款人仍按原借款合同的约定继续还贷,“预还若干月”期间,借款人可暂停还款。此类方式包括“预还若干月贷款本金”和“预还若干月贷款本息”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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